需要采购的物品有:
一、客房用品
床上用品、客房布草、客房窗帘、保险箱、电熨斗、熨衣板、音响配套、电视转盘、客房冰箱、电热水壶、客房电话、衣架、衣夹、竹、木制品、钥匙、手牌、美容镜、垃圾桶、防滑垫、标示牌、其他客房用品。
二、清洁用品
空气净化剂、清洁剂、清洁工具、消毒液、擦窗机、抛光机、吹干机、疏通机。
三、餐饮用品
陶瓷餐具、镀金(银)器酒具、塑料制品茶具、转盘不锈钢制品、食品模型、玻璃器皿、酒水车、酒店台布、酒店布草、酒店椅套、酒店窗帘、其他餐饮用品。
四、家具用品
宴会家具、餐厅家具、客房家具、房外家俬、套装家具、沙发、梳妆台、酒店床、酒店台、其他酒店、家具酒店餐桌。
五、休闲设备
自动、健身器材、游艺设施、水疗设备、其他娱乐设备。
六、单次用品
根据国内酒店用品行业比较发达的扬州地区的调查为例。在中国酒店高速发展的今天,传统的包装方式已经越来越满足不了市场的需要,比如一次性牙具、梳子、香皂、拖鞋、剃须刀、淋洗用品(洗发露、沐浴露、护发素、润肤乳)、浴帽、针线包、女宾袋等,酒店这类供客人无偿使用的一次性用品对包装成本的要求越来越低,应用自动包装机解决将是必由之路。
据笔者对这几届酒店用品行业专业展会的观展情况来开,已有少数包装机械厂家参展,展出一次性牙具包装机和一次性拖鞋包装机,给很多参展的酒店用品企业耳目一新的感觉,很多扬州地区的参展企业表示在当地暂无一家企业用自动包装机解决拖鞋包装的,全是人工作业。在工人难找,人工成本越来越大的现实面前,中国越来越多的酒店用品企业将选择自动包装设备。
卫生纸、梳子、浴帽、面巾纸、次性笔、鞋拔、 洗发精、香皂、普通牙刷、沐浴液、擦鞋布。
七、智能设备
床头控制板、无线餐饮、其他智能、收银系统酒店智能化管理系统、电子防盗系统、磁卡门锁音响系统。
八、卫浴用品
整体浴房、浴缸类、马桶、浴室配件、大卷纸面、巾纸、擦手纸、手纸架、喷香机、给皂液机、干手机、 桑拿、足浴设备、其他卫浴用品。
九、大堂设施
雨伞架、标示牌、果皮箱、服务用车、其他大堂系列。
十、专用电器
专用彩电、冰箱、吹风机、大屏幕、显示器、其他酒店电器、电热壶 。
十一、酒店灯饰
水晶灯、吸顶灯、吊灯、花灯、筒灯、壁灯、床头灯、落地灯、射灯、其他灯饰。
十二、酒店服饰
酒店制服、迎宾礼服、餐厅制服、其他服饰配件。
十三、酒店服务
休闲健身、酒店宴席、餐饮服务、自助服务、酒店展会、客房服务、会议服务、其它服务。
十四、会展服务
展台布置、会展广告、公关礼仪、媒体公关、翻译服务、宾馆酒店。
十五、其他用品
食品饮料、安防用品、其他、茶叶、鲜活水产品、其他酒类、其他饮料、冷饮、其他休闲食品、其他食品。
需要采购的物品有:
一、客房用品
床上用品、客房布草、客房窗帘、保险箱、电熨斗、熨衣板、音响配套、电视转盘、客房冰箱、电热水壶、客房电话、衣架、衣夹、竹、木制品、钥匙、手牌、美容镜、垃圾桶、防滑垫、标示牌、其他客房用品。
二、清洁用品
空气净化剂、清洁剂、清洁工具、消毒液、擦窗机、抛光机、吹干机、疏通机。
三、餐饮用品
陶瓷餐具、镀金(银)器酒具、塑料制品茶具、转盘不锈钢制品、食品模型、玻璃器皿、酒水车、酒店台布、酒店布草、酒店椅套、酒店窗帘、其他餐饮用品。
四、家具用品
宴会家具、餐厅家具、客房家具、房外家俬、套装家具、沙发、梳妆台、酒店床、酒店台、其他酒店、家具酒店餐桌。
五、休闲设备
自动、健身器材、游艺设施、水疗设备、其他娱乐设备。
六、单次用品
根据国内酒店用品行业比较发达的扬州地区的调查为例。在中国酒店高速发展的今天,传统的包装方式已经越来越满足不了市场的需要,比如一次性牙具、梳子、香皂、拖鞋、剃须刀、淋洗用品(洗发露、沐浴露、护发素、润肤乳)、浴帽、针线包、女宾袋等,酒店这类供客人无偿使用的一次性用品对包装成本的要求越来越低,应用自动包装机解决将是必由之路。
据笔者对这几届酒店用品行业专业展会的观展情况来开,已有少数包装机械厂家参展,展出一次性牙具包装机和一次性拖鞋包装机,给很多参展的酒店用品企业耳目一新的感觉,很多扬州地区的参展企业表示在当地暂无一家企业用自动包装机解决拖鞋包装的,全是人工作业。在工人难找,人工成本越来越大的现实面前,中国越来越多的酒店用品企业将选择自动包装设备。
卫生纸、梳子、浴帽、面巾纸、次性笔、鞋拔、 洗发精、香皂、普通牙刷、沐浴液、擦鞋布。
七、智能设备
床头控制板、无线餐饮、其他智能、收银系统酒店智能化管理系统、电子防盗系统、磁卡门锁音响系统。
八、卫浴用品
整体浴房、浴缸类、马桶、浴室配件、大卷纸面、巾纸、擦手纸、手纸架、喷香机、给皂液机、干手机、 桑拿、足浴设备、其他卫浴用品。
九、大堂设施
雨伞架、标示牌、果皮箱、服务用车、其他大堂系列。
十、专用电器
专用彩电、冰箱、吹风机、大屏幕、显示器、其他酒店电器、电热壶 。
十一、酒店灯饰
水晶灯、吸顶灯、吊灯、花灯、筒灯、壁灯、床头灯、落地灯、射灯、其他灯饰。
十二、酒店服饰
酒店制服、迎宾礼服、餐厅制服、其他服饰配件。
十三、酒店服务
休闲健身、酒店宴席、餐饮服务、自助服务、酒店展会、客房服务、会议服务、其它服务。
十四、会展服务
展台布置、会展广告、公关礼仪、媒体公关、翻译服务、宾馆酒店。
十五、其他用品
食品饮料、安防用品、其他、茶叶、鲜活水产品、其他酒类、其他饮料、冷饮、其他休闲食品、其他食品。
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车马店、浴池等(以下统称旅馆),不论是国营、集体经营,还是合伙经营、个体经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不论是专营还是兼营,不论是常年经营还是季节性经营,都必须依法履行开业审批备案手续。 1.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2.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3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3.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4.公安机关对旅馆治安管理的职责是,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依法惩办侵犯旅馆和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公安人员到旅馆执行公务时,旅馆工作人员和旅客应当予以协助。
[1987年11月10日]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2条至第5条、第14条的规定,除与上述各点相同内容外,还有第15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4条规定开办旅馆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未经登记,私自开业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工商行政管理。
一、旅馆业审批的依据: (1)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2)《北京市实施<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细则》
(3)《北京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
二、旅馆业的审批材料及程序 (1)经营旅馆业的申请书(主要写明经营地址、房屋结构、面积、房间数、床位数、经济性质);
(2)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申请单位持上级的批复(无主管企业除外);
(4)法人代表任命书1份、身份证复印件3份;
(5)房屋所有权证和使用证明; (6)房屋工程质量竣工核定书(新房)或西城区房屋安全鉴定站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旧房)(地址:西安门大街47号:电话:66128055);
(7)外地驻京机构开办旅馆要持北京市协办外地驻京机构管理处的批文;
(8)安全管理制度材料;房屋平面图、方位图;
(9)西城消防处出具的《消防安全审查意见书》;
(10)填写公安部门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治安责任书》、《特种行业人员登记表》和《特种行业治保会(组)登记表》。 三、开办旅馆须符合的安全条件 (1)房屋建筑、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建筑安全、消防安全规定,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利用地下室和人防工程开办旅馆,须设两个以上出入口。距出入口最远的客房不得超过60米,且通风良好。
(2)有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3)有固定的从业人员和必要的治安防范措施。军事禁区、重要仓库和要害部门周围200米范围内,不得开办旅馆。
(4)客房区要与生产、生活区分开。
(5)床位须在20张以上,床与床之间距离不少于70公分,床头之间距离不少于50公分。
(6)总台须安装电话、传真机、486型以上电脑,并安装特行查控系统专用软件。
(7)客房须安装‘一关即锁’型的门锁。
(8)平房、楼房一层和其它易攀登进入的客房窗户须设防护栏。
(9)小件寄存室、财务室要安装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
(10)涉外宾馆须安装IC卡门锁、录相监控系统和有防火烟感系统。
项目名称 申办旅馆(招待所)的基本条件及申办手续办事依据 《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上海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办事机构:分(县)局治安支(大)队
办事对象应履行的义务: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⑴旅馆拥有客房总面积须在30平方米以上,每一客房内床位的平均占有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房屋高度不低于2.6米,其中设双层床位的平均占有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⑵旅馆须相对独立。综合性建筑的经营旅馆部分与其它部分须分门进出;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开设的旅馆,也应与单位的工作、学习、宿舍等场所分离,以保证互不干扰。旅馆客房一侧毗邻其它建筑的,须安装隔离设施,出入口通道应设安全防范设施; ⑶旅馆的总体布局(即服务台、行李储存室、贵重物品保管柜、财务室、仓库以及通讯、监控等要害部门的设置)须符合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要求;
⑷旅馆的房屋结构、消防设备、出入口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管理的规定和防火规范的要求;
⑸旅馆必须按规定建立各项治安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卫人员,并建立群众性的治安保卫组织; ⑹旅馆的治安、消防保卫人员和服务台的登记人员须经安全业务培训,掌握一定专业知识,方可正式上岗。
开办个体旅馆的,除了按照一般旅馆的开业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⑴房屋必须是产权明确的私房,利用公房经营的必须符合房管部门的规定,房屋设施必须符合安全条件,违章建筑不得开设;
⑵经营用房屋所在地未被列入规划发展范围、土地未被国家征用、户口未冻结的地区;
⑶房屋的其他设施须符合旅客住宿的基本要求,并做到旅客生活起居方便,不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避免发生矛盾;
⑷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须符合上海市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的有关规定,还应具备一定的经营能力和业务文化知识。
旅馆业涉外经营的,除必须符合一般旅馆业开业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筹建时应事先征得市公安局和市旅游事业管理局的批准同意;
⑵床位在100张以上的,要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器;床位在300张以上的,要设置电视安全监控设备
⑶客房内要有紧急疏散标志或图表,通道上要有交直流两用的安全疏散指示灯;
⑷要设立淫秽物品收缴箱,并有专人负责检查,收缴淫秽物品;
⑸配备懂外语的住宿登记人员和同旅馆规模相适应的安保人员。 扣字也不容易,如对您有帮助,还望点击下方《采纳为答案》,举手之劳,以鼓励我继续为其它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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